10月22日,浙江宁波鄞州区东部新城出让1宗商住地,该地块为东部新城以东片区A5#区块,地块起价425382.15万元,其中住宅用地(不含租赁住房用地)起始总价396586.07万元,租赁住房用地起始总价5862万元,商服用地起始总价22934.08万元。本地块出让价款包含规划条件允许A5-4地块设置的地下商业用房出让价款。
经一轮竞价,由宁波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城投&江山万里)以底价425382.15万元竞得A5#区块,楼面价18755元/㎡。
该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零售商业、餐饮、商务金融、娱乐、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位于明湖西北侧,盛莫路以西、野塘河南岸沿河规划绿地以南、莘苑路以东、后塘河北岸规划绿地以北。地块出让面积130802㎡(地下空间147778㎡一并出让),容积率1.73,总建筑面积226811.4㎡。
区块分为4个子地块,其中A5-4地块内的租赁住房(计容建筑面积20000-22000㎡)须整体持有,不得分割登记、不得分割抵押、不得分割转让;商业计容建筑面积12000㎡-13000㎡;文化娱乐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须整体持有,不得分割登记、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A5-4地块的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且不超过8000㎡)须自项目竣工验收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之日起10年内整体持有,整体持有期内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A5-4地块内需配建幼儿园(含托育)一所,装修标准按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元/㎡,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鄞州区教育局。